核電用管出現損壞時,如果是輕微表面劃痕/銹斑、深度<10%壁厚且未成片分布的局部點蝕/腐蝕凹坑可在修復后繼續使用。
而以下情況是一定不能再用的:
1.應力腐蝕裂紋
快速擴展導致放射性泄漏。
應立即停堆更換。
2.監督管變形
喪失監測壓力容器壽命的能力。
下次大修強制更換。
?3.密封面破損
一回路邊界完整性失效。
在72小時內完成更換。
核電用管損傷僅限無擴展風險的表面缺陷可修復使用,其余情況必須更換。核安全紅線不可逾越,任何處置均需符合監管流程。